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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发布海关进出口数据开始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统计! 时间:2016-04-14 点击量: 进出口代理行业新闻:2014年1月12日,国家海关总署在美元基础上,历史上第一次发布了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的各类贸易进出口数据。今后,海关将同时发布以人民币计价和以美元计价的各类海关统计报表。地方海关比如:武汉海关、烟台海关也相继率先发布了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币种的1月份进出口数据。

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国家海关为什么开始采用人民币计价统计进出口数据?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外贸进出口贸易数据一直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以美元为单位进行计价统计。但是随着我国我国参与国际进出口代理贸易的加强,国内的经济化改革不断加深,国际上各种成交币种的汇率动态不断变化,以人民币计价的统计同比增长速度和以美元计价的同比增速在具体数值、甚至增长或下降的趋势上都有可能不同。对于分析国内进出口贸易数据出现了不小的偏差,统计不便。不同计价统计导致增速不同!例如:在12日发布的1月份外贸数据中,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速为7.3%,而以美元计价的同比增速高达10.3%,进出口数据差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为了更加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和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需要。我国开始发布采用本国货币人民币为单位统计的对外贸易数据。

以人民币为币种统计的进出口代理行业数据,对于接下来的分析国家乃至地方的进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增率;出口总值、增率;等指标及增速有着更加详备完整的考量意义。也有利于更好的规划下一年的的进出口贸易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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